【工程造假】港珠澳橋石屎測試造假案 控方指兩前董事早知造假未有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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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3/12/04 15:36

最後更新: 2023/12/04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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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Leslie Harry Swann否認串謀欺詐罪。(陳曉欣攝)

港珠澳大橋於2017年被揭石屎磚測試造假,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2名前高層,涉向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隱瞞嘉科職員在測試造假,兩人否認串謀欺詐罪,案件今(4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嘉科早在2016年7月得知石屎測試造假一事,但其後從未於土拓署開會議或調查報告中披露,並獲批約197萬元款項,相關部門事後跟進造假花費約650萬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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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為嘉科時任營運董事梁永強(64歲)及時任部門董事Leslie Harry Swann(70歲),兩人均報稱工程師,兩人否認串謀欺詐罪,控罪指,兩人於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不誠實、隱瞞或沒有披露嘉科職員曾使用已經測試或高強度的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以代替混凝土原始樣本磚,送往小蠔灣試驗所作建築材料合規測試,令土木工程拓展署(下稱土拓署)職員未能履行為香港公共工程項目提供可靠、高效和有效的建築材料合規測試服務的職責。

屬交替控罪的欺詐罪指,兩人於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5月10日期間,故意隱瞞嘉科職員曾使用已經測試或高強度的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以代替混凝土原始樣本磚作為測試,意圖詐騙而誘使土拓署發放約197萬元款項。

控方開案陳詞指,首被告案發時負責監督嘉科在港的工程項目,包括本案的土拓署外判予嘉科管理及營運小蠔灣試驗所的顧問合約。次被告是顧問合約的項目董事,他須與土拓署開會和批核報告,亦須向首被告匯報。

根據嘉科在2012年與土拓署簽訂的合約,嘉科負責營運、管理及安排試驗所人手,提供各種建築材料合規性測試服務,包括本案的混凝土磚壓力測試(下稱測試)。嘉科須對檢測服務的質量,包括檢測資料和結果的有效性、準確性等承擔全部責任,須遵守香港化驗所認可計劃之認可標準測試程序,一旦有任何失誤及疏忽須向土拓署匯報,嘉科亦須與土拓署開月會,提交進度報告及每半年一次的質素評核報告。

2016年7月26日,土拓署發現林俊豪(譯音)在內的2名化驗所職員,疑修改了測試的時間或日期,試圖假裝測試符合標準程序。同年8月4日,土拓署與嘉科就事件的調查開會,兩名被告亦在場。嘉科表示會全面調查,向署方交代全部結果,調查不僅會關注職員的行為,還會找出潛在的改進之處,吸取教訓以作出改進。

控方指,早在7月28日,嘉科的授權代表顏成俊(譯音)已獲林告知,除了測試的時間或日期被更改外,還有職員在測試造假,以金屬材料代替混凝土原始樣本磚測試。顏得知後向次被告報告,兩名被告曾在電話討論測試造假的事。

及至7月29日至8月28日期間,嘉科就調查會見了試驗所職員,11人承認修改了測試的時間及造假。首被告當時有份面見職員,亦收到職員承認測試造假的會面筆記。惟兩名被告有所隱瞞,從未在管理會議、調查報告以及多個月會等場合向署方披露測試造假,並在2017年1月及4月向署方申請發放共約197萬元款項。

時至2017年5月,署方才從廉署得知測試造假,並於6月起禁止嘉科在所有政府工程投標,為期1年。

署方事後就造假測試跟進,重做石屎磚壓力等測試,花費約70萬公帑;路政署跟進負載測試等則花了約580萬公帑。

時任土力工程處副處長鍾偉強指,嘉科在2016年10月向署方提交的調查報告中,僅提及有時修改測試時間一事,無提及石屎磚測試造假。

法官詢問下,鍾指港珠澳大橋的石屎磚會被送往試驗所進行測試。控方開案詞提及,部分石屎磚被修改測試時間,部分石屎磚被調包成金屬材料和高強度石屎。

鍾供稱,修改時間對於反映石屎強度的差別不大,但以其他材料取代樣本磚的影響嚴重得多,「令到個測試變成無意義」,令人無從得知樣本石屎磚的抗壓力是否符合要求。

聆訊明(5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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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